1、忽必烈生于1215年阴历八月,他出生三个多月前,金中都(今北京市丰台区)被蒙古大军攻破,成吉思汗命汪古儿等三人前往点收金朝府库金银缎匹等财物,运送到行在所。《蒙鞑备录》载:“凡破城守,有所得,则以分数均之,自上及下,虽多寡,每留一份为成吉思皇帝献,余则敷俵有差。”尽取金朝府库财物是成吉思汗创业以来最丰盛的收获,忽必烈的父亲、成吉思汗幼子拖雷自然属于“敷俵”(分配)的范围内。因此,“忽必烈”的得名应该就是为了纪念对战利品(金中都府库财物)的“分赃”。
2、忽必烈登基成为大蒙古国皇帝即蒙古帝国大汗。忽必烈发布称帝的即位诏书《皇帝登宝位诏》,在诏书中,他自称为“朕”,称他的哥哥元宪宗蒙哥为“先皇”。
3、在他之前 大元已经有了雏形,他成立了大元后,追封成吉思汗元太祖,窝阔台为元太宗,贵由为元定宗,蒙哥为元宪宗,这些都是在忽必烈统治以前的领导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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